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
從即日起至年底
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
機動車亂停亂放專項整治行動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機動車亂停亂放專項整治行動,達到無機動車亂停亂放、“僵尸車”占道停放,停車規范有序、整齊劃一。無電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有序停放。無圈占泊位、損毀涂改泊位,停車泊位有效使用率達到100%,靜態交通環境整潔優美的目標。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整治機動車不入位停放、入位不按箭頭指示方向停放、在禁停路段違法停車以及占用車行道和人行道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
(二)重點整治電動車、非機動車不在規定地點集中停放、亂停亂放違法行為。
(三)重點整治利用雜物圈占停車泊位、損毀涂改停車泊位違法行為。
(四)重點整治“僵尸車”占道停放違法行為。
三、工作措施及責任分工
(一)強化管理措施落實
1、日常巡邏管理
要加強日常巡邏管理,對機動車不入位停放、入位不按指示箭頭停放、“僵尸車”占道停放、電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及利用雜物圈占停車泊位、損毀涂改停車泊位等違法亂象實行“零容忍”式管理,發現一起、管理一起;協警要在步巡管段內,利用手機對違法停車予以抓拍,及時上傳數據圖像,依法處罰。
2、視頻巡檢管理
充分發揮科技管理優勢,支、大隊兩級指揮中心要全天候對能夠監控到位的街路進行不間斷視頻巡檢,實現“探頭站崗、鼠標巡邏、精準管理、精確打擊”。能夠非現場處罰的要及時抓拍、固定圖像證據,不能直接處罰的要立即調度網格區警力現場管理處罰。
3、機動突擊管理
各大隊要發揮機動小分隊攻堅克難作用,與行政執法部門成立聯合執法組,深入網格區街路里巷進行機動旋風管理。
4、依法從嚴管理
?凡是機動車不入位停放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五十六條依法處罰,對于亂停亂放影響通行的一律拖曳至指定停車場,并履行告知程序;
?凡是機動車不按箭頭指示方向停放的,依據《條例》第二十五條依法處罰;
?凡是占道洗車、修車的,參照違法停車予以處罰;
?凡是“僵尸車”占道的,一律拖曳至指定停車場,并粘貼封條,統一封存;
?凡是電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依據《條例》第三十條依法處罰;
?凡是圈占泊位、損毀涂改泊位的,依據《條例》第十七條依法處罰。
(二)強化交通設施建設
要組織對全市靜態停車需求進行調查摸底,科學規劃和施劃道路停車泊位。
?對允許停車的路段施劃停車泊位,實行編號管理;
?對禁停路段的馬路邊石統一漆劃成黃色,設置禁停標志;
?對不具備停車條件的人行步道加裝隔離樁。
?對全市街路、特別是背街小巷的停車交通設施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普查,停車交通標志標線破損的,立即進行維護復劃;
?停車交通標志標線缺失的,立即進行補安補劃,確保道路停車交通標志標線指示明確。
(三)強化共建共管共治
大隊要與屬地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建立聯動工作機制,集多部門之力全力攻堅街路里巷靜態管理。
1、要積極與轄區派出所社區警務隊、夜巡警力等警種的聯動對接,強化對交警警力薄弱時段的補充管理,充分發揮警種合成作戰優勢;加強與市局治安支隊、區公安分局的緊密配合,強化對損毀、涂改停車泊位的管理處罰。
2、要積極協調區行政執法部門全面清理整治設置地樁、地鎖、石墩、鐵鏈、欄桿、錐筒等障礙物圈占、占用道路停車泊位行為,以及在道路停車泊位內從事商業宣傳、販賣物品,機動車清洗、裝飾、修理等行為。
3、要積極協調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大力宣傳街路里巷規范停車,落實臨街企事業單位、商家門前停車包保責任制,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教育勸阻、監督舉報。
責編: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