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起,阜陽市民可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年底前免收相關牌證費,明年起按規定收費。日前,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阜陽市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對相關工作予以明確。
據估算,全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429萬輛,其中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占比約為10%。《方案》指出,我市將按照“黨政主導、部門協同、企業自律、社會參與”的多元共治原則,自今年9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工作。集中管理工作結束后,力爭實現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全覆蓋,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現象基本杜絕,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方案》明確,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適用范圍為,在本市范圍內消費者購買的在用電動自行車,經轄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按規定領取并懸掛號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駛。登記對象為,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其中,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常態化開展登記上牌;對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發放有效期為三年的臨時通行標志,登記時間為今年9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
集中登記上牌期間,我市將建立以公安部門為主體、多部門參與配合的查處工作機制,嚴查兩輪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燈越線、載人載物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教育、引導未懸掛號牌或臨時通行標志的電動自行車車主主動登記上牌。集中登記上牌期結束后,對未按規定辦理登記上牌、領取臨時通行標志仍上路行駛的,將嚴格依法查處。
另悉,我市還將加強源頭管理,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等環節的監管力度,嚴把市場準入關。督促生產企業按照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改造升級生產線,嚴禁生產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對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的企業和個人,依法責令停止銷售,并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責編: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