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警消防車屢屢提醒讓行,卻還是在路口被堵一分鐘。
現如今,越來越多的駕駛員會為“特殊車輛”讓行,比如載有病人鳴笛而來的救護車、拉著警報的消防車等。但不得不說的是,也有一部分人至今沒有這種意識,或者害怕自己讓行會違反交通規則,這無形中阻礙了救援。
10月9日下午,余姚交警就通報了一起典型案例:兩名車主在路口等信號燈,面對身后反復鳴笛的消防車視若無睹,最后罰單就來了……
兩輛車在路口等信號燈,就是不肯為后面消防車讓行。(注:消防車視頻記錄儀上時間有誤差)▲
這件事發生在10月7日下午1點左右,地點是在余姚泗門鎮光明北路與鎮北路路口。當時,接到火警的消防車一邊鳴笛一邊急速沿著光明北路由北往南行駛,到這里時就被堵了——兩條直行車道上都有車在等信號燈。
被擋住去路的消防車也急了,警報聲不斷,并嘗試從兩條直行車道中間穿過去。如果前面兩輛車肯配合,稍微往前挪一點,消防車就能快速從中間過去。但是,這兩輛車停在那就是不動。消防員急得用車上的喊話器提醒了:“車子開到前面去,開到前面去!”可即便如此,前面兩車仍然不當回事,直到一分鐘后綠燈亮起,它們才起步離開。
路口公共視頻拍下的場景,消防車試圖從中間穿過去,但前面兩車就是不動▲
“一分鐘對于普通人來說很短,但對消防救援人員來說,一分鐘可能就是生死攸關的時間了。從報警拉鈴到消防車出庫門,我們就要求在一分鐘內完成的。”當天出警的消防員說,當時有人撥打119報警,稱一輛停在泗門鎮湖邊西路100號路附近的小型貨車車頭起火,現場火勢兇猛。根據指揮中心指令,泗門消防站緊急馳援,出動了1輛消防車7名消防指戰員火速奔赴現場,卻沒想到“堵”在了路上。
余姚交警開出的罰單——記3分、罰款200元▲
事后,當地交警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和第90條的規定,對這兩名“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車主進行處罰——分別記3分、罰款200元。
兩名車主在被普法后,對處罰沒有異議。他們告訴交警,自己也是因為害怕“闖紅燈”,再加上之前從未碰到過這種情況,因此沒有敢挪動車輛,并非故意不避讓消防車輛。
“私家車遇到正在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應該做到快速禮讓,否則將會面臨處罰。對于可能存在‘闖紅燈’,司機朋友們大可放心,交警不僅不會處罰,還會衷心地為這種行為點贊!”交警提醒廣大車主,因禮讓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比如救護車、消防車、出警車、電力搶修車等,如果導致交通違法,可撥打122報警熱線備案或直接至交警部門申請撤銷相關處罰。
責編: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