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施行半月 交警解答這些熱點問題

2022-02-15 10:15:00 來源:南國今報

《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月1日起施行。對于新修訂實施的《辦法》,許多市民和網友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就市民和網友關注的熱點問題,柳州交警對此一一解答。

一問:新《辦法》有哪些變化

據介紹,修訂后的《辦法》分總則、生產與銷售、登記、道路通行、停放與充電、法律責任、附則共7章46條,重點對影響安全和秩序的相關方面進行規范:明確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要求;規定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生產企業名單和產品目錄,為消費者購買車輛提供查詢和參考;增加變更登記、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注銷登記規定;增加車輛停放場所、充電設施設置、建設要求;增加佩戴安全頭盔和禁止電動自行車進電梯規定;增加禁止非法拼裝、改裝、加裝行為的規定;明確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過渡期管理制度等。

二問:如何登記上牌

交警部門表示,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憑購車發票在本自治區道路上臨時通行。辦理登記上牌,車輛所有人可自行辦理或者委托代理人代辦。所需手續和證明材料沒有變化,只需提交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購車發票或者車輛合法來歷證明、車輛合格證。申請機動輪椅車注冊登記,還需提交證明本人下肢殘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的號牌、行駛證丟失或者損毀的,應當持身份證明向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補領或者換領。

三問:是否需要駕駛證及購買保險

目前,電動自行車不需要考取駕駛證,但是鼓勵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的所有人購買非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損失保險。

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設計最高時速、整車質量、外形尺寸、防火阻燃性能等強制性國家標準,并依法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四問:個人交易如何過戶

已經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應當自車輛交付之日起30日內,到注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轉移登記,現場交驗車輛,并提交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行駛證等材料。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轉移登記申請后,對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確認車輛,當場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收回原行駛證,核發新行駛證。受讓人要求變更號牌的,收回原號牌,核發新號牌。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對不予辦理轉移登記的,應當書面告知理由。

五問:以前取得臨時號牌的,還能用幾年

臨時號牌電動自行車是指既不符合舊國標又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根據《辦法》規定,已經注冊登記取得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實行號牌過渡期管理。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計算,過渡期為3年;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注銷其號牌、行駛證。建議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收等方式,提前置換或者淘汰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

六問:交警部門會采取哪些管理措施

《辦法》修訂實施后,全區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常態化整治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占道通行等重點違法行為,對無牌無證,使用偽造、變造、已經注銷以及其他電動自行車號牌,超員等違法行為,適時開展集中整治。深入勸導查處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行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外賣行業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等。

七問:違法駕駛人面臨哪些處罰

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未懸掛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的,給予批評教育,處50元罰款;

懸掛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和已經注銷以及其他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號牌、行駛證的,收繳號牌、行駛證,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在夜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的情況時,未開啟照明裝置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評教育,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元罰款。

駕駛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在道路上行駛時,在車把懸掛妨礙安全駕駛的物品,吸煙、飲食或者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訊工具、佩戴耳機,牽引動物、頂推其他車輛或者牽引其他載人載物機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評教育,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元罰款。

駕駛非法拼裝、加裝、改裝的車輛,違反交通信號或者違規在人行道上通行,酒后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評教育,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元罰款。

責編:周晶 實習生李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