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寧夏交通運輸廳、寧夏公安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重點營運車輛安全協同監管的通知》,建立安全協同監管機制,強化管理系統對接共享,持續開展“兩客一危”營運性質排查,開展重點營運車輛狀態排查,切實消除全區重點營運車輛安全隱患。
《通知》指出,各級公安機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把加強重點營運車輛安全協同監管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點工作,建立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做好聯席會議、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動參與政策制定、信用評價、執法監督和效果評估等工作,促進道路運輸行業自律。
寧夏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自治區道路運輸事務中心、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要加快推動相關管理信息系統對接,在確保網絡信息安全的情況下,按照方便使用、便捷監管、安全高效的原則,實現道路運輸企業經營許可、道路運輸車輛注冊登記、客貨車輛道路運輸證、客貨運輸從業資格證及駕駛員駕駛證信息共享,為道路運輸車輛和從業人員協同監管提供保障支持。
各地公安機關梳理匯總轄區行駛證使用性質登記為“公路客運”“旅游客運”“危險貨物運輸”的機動車信息,每月10日前通報同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過寧夏標準協同式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核查比對,對行駛證登記使用性質為“公路客運”“旅游客運”“危險貨物運輸”但未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的企業及車輛,抄告公安機關互通企業及機動車所有人聯系信息,如符合有關規定,通知機動車所有人依法辦理道路運輸證;如不符合有關規定,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告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車輛使用性質變更。在第一次全覆蓋核查完畢后,各市、縣(區)公安機關只需通報每月新增、報廢行駛證使用登記為“公路客運”“旅游客運”“危險貨物運輸”的機動車信息。
各地公安機關梳理匯總轄區“兩客一危”車輛逾期未檢驗、違法未處理、逾期未報廢和查封狀態的機動車信息,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梳理匯總轄區12噸以上普通貨運車輛年審逾期未審驗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信息,每月10日前由兩部門互通信息。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通報信息,梳理轄區道路運輸企業所屬車輛,協助公安機關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和個體經營業戶及時整改逾期未檢驗、違法未處理和逾期未報廢問題;如發現逾期未報廢的車輛上路營運,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各地公安機關要組織做好路檢路查工作,按有關規定查處違規行為。(記者 胡俊)
責編:周晶 實習生李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