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印發《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堅持穩中求進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簡稱《清單》),提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排2億元專項債,支持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燃料電池加氫站建設。今年,全區公路服務區、客運場站、公交場站將新建充(換)電樁348個。
《清單》明確,有序淘汰國三以下柴油老舊車輛,新增或更新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重型貨車;推進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替代,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快遞物流配送車輛、黨政機關及公務機構車輛、出租汽車、網約車領域新能源車輛占比不低于30%。
內蒙古將把獨立占地的公共充換電站納入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按照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明確土地供應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賃用地方式建設公共充換電站。
《清單》提出,優化高速公路服務區、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自駕車旅居車營地充電設施布局,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烏蘭察布地區開通運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不超過100公里建設一對充電設施;提高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已建成公共充電站(樁)的管理維護水平,確保充電樁完好可用率不低于95%,支持通過合作經營等模式降低充電設施運營成本。
近年來,內蒙古加快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運輸裝備推廣應用,去年新增和更新公交車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占比達98.8%,新增充電設施569個。截至去年年底,自治區中心城區綠色出行分擔率達60%。
責編: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