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兩個部門規章4月1日順利實施

2022-04-03 15:03:00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4月1日,公安部新制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62號)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號)順利實施,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C6)等6項便民利企新措施精準落地。兩個部令實施首日,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共辦理涉及新部令改革措施業務60多萬筆,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6項便民利企新措施全面推行,40多萬人享受改革便利。4月1日當天,2項“跨省通辦”改革措施精準落地1600多名駕駛人在戶籍地以外憑居民身份證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實現全國“一證通考”;885名申請人申請異地考試恢復駕駛資格,免予兩地往返。2項優化駕考項目和考試車型改革措施順利實施,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增駕其他小型汽車準駕車型,或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的,只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優化汽車類駕駛證考試項目和流程,惠及10萬多名駕駛人;1200多名駕駛人申請增駕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C6),更好滿足駕駛房車出游需求。2項“減證便民”服務新措施全面推行,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實現申請資料電子化采集、檔案電子化管理,駕駛人考試信息網上轉遞,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推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與醫療機構等部門信息聯網,共享體檢等信息,群眾辦理業務時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共惠及30多萬人次。

七種情形駕駛人禁駕大車,嚴格重點駕駛人準入管理。新部令實施,進一步嚴格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安全準入管理,從源頭上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格申請條件,將禁駕大中型客貨車的情形由三種增加到七種,新增對有毒駕、再次酒駕、危險駕駛構成犯罪等人員,禁止申請增駕。嚴格滿分學習,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記滿12分的,嚴格滿分學習和考試要求,增加學習時間,提高考試難度,加強重點管理。

記分管理制度系統調整,學法減分措施全面推行。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違法記分管理制度,實施首日,25萬人次按照新的記分管理制度處理交通違法。群眾普遍反映新的記分制度堅持寬嚴相濟、教育和處罰相結合原則,體現了人性化執法。一是優化調整記分分值。在保持對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輕微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二是全面推行學法減分。對參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經考試合格后,可以扣減記分,最高可扣減6分。三是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進一步加強教育管理,督促嚴格遵法守規,安全駕駛。

為保證兩個部令順利實施,公安部加強組織部署,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組織修訂配套工作規范和技術標準,指導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做好信息系統升級、硬件設施改造、制度流程調整、政策宣貫培訓等實施準備,加強監督檢查,抓好貫徹落實,確保精準落地、嚴格實施、取得實效。

責編: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