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夏季高溫火災等安全生產事故高發的特點,為進一步強化水路安全生產,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長航公安局南京分局儀征派出所把夏季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作為近期工作重點,持續、不間斷組織民警對長江儀征段水上加油站、危化品碼頭、自來水取水口、錨地等水上設施、重點(要害)部位開展巡邏檢查和防火、反電炸、防溺水等安全宣傳教育,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努力為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
6月16日上午,儀征所民警冒高溫,對錨泊在南京段烏魚洲錨地水域的多艘散貨運輸船開展消防、治安安全檢查和反詐宣傳工作。經對相關船員身份信息核查、比對,發現其中兩艘貨船的船主周某、胡某持有的船舶駕駛證書均為二類船長證書,不具備駕駛一類船舶的資質,具有水路運輸重大安全隱患。經查,周某、胡某明知其不具備駕駛一類機動貨船的資質,但為節約運輸成本,沒有聘請一級船長駕船,自己冒險從事水路運輸作業,其“小證開大船”的駕船運輸行為已構成“無證駕駛機動船舶”違法行為。
當日,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對周某、胡某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船舶的違法行為均予以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
責編:石蕾 實習生叢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