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闖紅燈負全責

2022-08-01 14:06:00 來源:中國交通網 作者:楊丹陽 寧夏靈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近日,楊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靈武西昌街由北向南行駛至南薰路交叉路口處闖紅燈通過路口時,車輛前部與由西向東橫過道路李某某駕駛的牌電動自行車左側相撞,造成楊某受傷、李某某輕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隨后交警在路口的監控錄像發現,楊某駕駛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路上行駛,并且沒有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違反了道路交通法,造成了此次交通事故。當事人楊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五十七條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之規定,楊某負全部責任,李某某無責任。

靈武交警提醒您:“寧等三分,勿搶一秒”!不論是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闖紅燈都是堅決不可取的,這不僅僅是對自己生命安全的輕視,更是對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視。

編輯: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