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顧國強)為凈化道路通行環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7月6日,江蘇東海交警在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當中,查獲一起無證且酒后駕駛無牌農用三輪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下午,東海縣交警大隊白塔中隊民警在311國道開展日常巡邏時,民警發現一輛無牌農用三輪車道路上行駛,隨即將其攔截,檢查中,民警聞到駕駛人身上有股酒味,在詢問駕駛人是否飲酒時,只見駕駛人趙某言語吞吐,經呼氣式酒精測,顯示其酒精含量為35mg/100ml,為飲酒駕駛違法行為。后民警在檢查中發現,該車沒有按規定辦理車輛上戶手續,且駕駛人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存在無證駕駛違法行為。民警對其批評教育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法規,對其無牌、無證、酒駕三種違法行為,給予合并執行罰款1400元的處罰。
交警提醒:交通安全無小事,酒后駕駛農用車一樣屬于違法行為。一旦碰到突發情況,缺乏必要的應急能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一定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原則,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