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汽車,改名“劉霸道”被拒!男子一怒之下把派出所告了……

2021-07-08 10:04:00 來源:佛山電視臺

因喜歡豐田“霸道”汽車

(現已更名為豐田“普拉多”)

家住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的90后男子劉某某

決定改名為“劉霸道”

但被當地派出所拒絕

該男子于是將派出所告上法庭

圖片來源:網絡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

這起行政訴訟的一審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

法院已駁回劉某某的訴訟請求

202011月,劉某向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太原街派出所提出申請,申請將其戶籍登記姓名變更為“劉霸道”。派出所答復其不能變更。

20201120日,劉某向沈陽市沈河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被告履行變更姓名登記法定職責。

2021324日,沈河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劉某訴稱公民享有修改自己名字的權利,有權依法變更自己的姓名。其與和平區太原街派出所多次溝通,均遭到拒絕。劉某要求派出所為其本人變更姓名登記。

派出所一方則表示,未受理原因是劉某改名沒有正當理由,申請有悖公序良俗的詞匯作為名字,不符合更改姓名的相關規定。

民法典第101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沈河區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法律上的姓名不僅包括正式的戶籍登記姓名,也包括其他類似于姓名的筆名、藝名、綽號、網名等非正式姓名。法律賦予公民使用、變更姓名的自由,但同時也對于該權利的行使作出限定。故姓名的變更權并非一種無限的自由權,而是一種有限制的權利。

法院審理后認為,法律賦予公民使用、變更姓名的自由,但同時也對于該權利的行使作出限定。故姓名的變更權并非一種無限的自由權,而是一種有限制的權利。

根據有關規定,僅因特殊原因或有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才能對成年人的戶籍登記姓名予以變更。

本案中,原告申請變更戶籍登記姓名為“劉霸道”的理由是:“霸道”系其喜歡一款汽車的名稱,變更后的姓名聽起來更有氣勢。上述理由均不是需要變更戶籍登記姓名的特殊原因或正當理由。

法院認為,原告要求被告履行變更戶籍登記姓名法定職責的理由不成立,判決駁回原告劉某某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