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公安交管部門推出8項便民利企舉措??21項車駕管業務實現“網上辦”

2022-11-23 15:12:00 來源:人民網

為進一步方便群眾辦理業務,近日,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公安交通管理局梳理推出公安交管業務方面8項便民利企服務舉措,進一步滿足群眾的車駕管業務辦理需求。

據了解,在此次梳理推出的“延期辦”交管業務中,車管業務主要包括機動車強制報廢“延期辦”、機動車保留原號牌號碼“延期辦”、互聯網預選號牌號碼“延期辦”。其中,在機動車報廢方面,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逾期未檢驗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延期辦理期間,車輛通過安全技術檢驗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可以恢復車輛正常狀態;在機動車保留號牌號碼方面,對于在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在辦理轉移、注銷、變更遷出、變更換發新能源汽車號牌業務后,原號牌號碼保留期限滿2年的,對使用原號保留期限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互聯網預選號牌號碼方面,車主通過自治區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預選機動車號牌,在疫情防控期間未能按時確認預選的機動車號牌,在選定號牌號碼后至2022年12月31日,車主到車管所辦理車輛登記業務時都可以申請使用該號牌號碼。

另外,“延期辦”的業務還包括駕駛證逾期未換證“延期辦”、學習駕駛證明“延期辦”、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延期辦”。其中,在駕駛證換證方面,疫情防控期間,因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三年未換證被注銷的,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學習駕駛證明方面,對于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在疫情防控期間過期的,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延期辦理期間,學習駕駛證明繼續有效,可繼續按規定完成各科目考試,申領駕駛證;在駕駛人滿分教育方面,對于2022年8月5日(含)前已申請滿分教育但未完成滿分教育的駕駛人,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有效期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在延期辦理期間,因機動車逾期未檢驗、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的情況均不予處罰。

在駕駛證期滿換證“容缺辦”中,若申請人暫時無法提供身體條件證明的,先予通過互聯網服務平臺或“交管12123”APP容缺辦理功能,辦理駕駛證換證,駕駛證由車管所通過郵政郵寄到家。在疫情緩解后,申請人應及時到醫院參加體檢,向車管所補交身體條件證明,群眾無需再前往車管所。對未及時補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將不能辦理駕駛證其他業務。

自治區公安廳公安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自治區已經開通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cq.122.gov.cn)和“交管12123”手機APP等渠道,可實現補換領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號牌、申領檢驗標志、機動車臨時號牌等21項車駕管業務“網上辦”,廣大市民可選擇在線辦理各類車駕管業務。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