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凌晨2時許,賀蘭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軸承小區處,一輛白色汽車撞到一個東西后開走了。”當天值班民輔警接到報警立即到達現場進行處置,發現被撞的東西竟然是天然氣管道,天然氣也因此發生了泄漏。
發現此情況,事故民警第一時間向縣局及大隊進行了匯報,協調聯系天然氣公司及消防大隊,大隊領導高度重視,安排警力對事故周邊道路進行臨時警戒,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隨后,事故民輔警對目擊群眾進行走訪,得知了逃逸車輛的車牌號,后調取監控確定該車活動軌跡,電話聯系了駕駛員,在大量的證據及民警的強大法律攻勢下,嫌疑人柳某某對自己的肇事逃逸行為供認不諱,來到了事故現場接受處罰,民警對柳某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17mg/100ml,已涉嫌醉酒駕駛。
另一邊,在天然氣泄漏的警戒區內,一輛寧A牌車輛誤入“禁區”,民警對其進行勸離時發現該男子神色慌張,車內散發出一股酒味,隨即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為123mg/100ml,竟也涉嫌醉酒駕駛。
在兩起醉駕的幾個小時前,11日晚23時51分,一輛寧A牌奧迪轎車在賀蘭縣造紙廠橋頭撞倒了信號燈及路燈桿,其駕駛員同樣涉嫌醉駕,呼氣式酒精結果為246mg/100ml,這樣的數值著實讓交警捏了一把汗,所幸未發生人員受傷。
目前,三起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賀蘭公安交巡警提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如果駕車發生事故應第一時間選擇報警處理,并將傷者送醫治療,而不是肇事逃逸,釀成更嚴重的后果。
編輯: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