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8點20分許,繞城西復線高速公路溫州方向66公里處驚現捆綁物灑落在第二車道與第三車道中間,過往車輛紛紛避讓,情況十分危險,特別是小車如避讓不及時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此時,杭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四大隊民警鄭亮在上班途中剛好經過此處,險些撞上,出于職業本能鄭亮意識到拋撒物的危害,立即靠邊停車開啟雙閃警示燈,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迅速清理,及時消除了路面安全隱患,確保了路面行車安全。
高速上的遺落物、拋撒物堪比“定時炸彈”,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針對這一現象,四大隊一方面結合業主單位、交通執法隊三方協作,加大路面巡邏和視頻巡查頻率,及時發現快速處置。另一方面結合收費站入口加強排查力度,一旦發現貨物捆扎不牢固的車輛將禁止上高速,把“隱形地雷”排除在高速之外。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廣大車主:高速公路“拋灑滴漏”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嚴重影響道路行車安全。廣大車主一定要規范裝載,車輛裝載物易掉落、撒落或者飄散的,可以采取箱式封閉等有效防護措施方可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編輯: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