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是人盡皆知的交通規則,但是總有一些駕駛人看到路口的指示燈閃爍時想的是:“呀!黃燈要變紅燈了!趕緊搶著過去!”然后油門一踩,“嗖”的一下就過去了。當你抱有這種想法時,事故一觸即發。
2022年11月09日14時許,楊某某駕駛轎車,沿著靈武市中興街由南向北行駛至街心十字路口準備左轉彎時,發現燈已變黃,卻未停車等候,而是選擇搶行通過,轉至一半時與駕駛著三輪電動車同樣想搶行通過的張某某相撞,且張某某還未佩戴頭盔。從監控中可以看出,雙方在黃燈已經閃爍的情況下,均未減速,反而加速強行搶先通過,導致此次事故發生。
該起案例充分證明了“寧等三分、不搶一秒”的重要性,廣大的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嚴格按照信號指示燈通過,千萬不能心存僥幸,著急搶行!
編輯: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