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09日00時05分許,大武口交警大隊在建設街由西向東行駛至裕民路路口處開展酒駕專項整治時,民警對一輛白色“大眾汽車”牌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渾身酒氣,疑似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現場民警立即對駕駛員劉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果不其然酒精檢測棒亮起了紅燈,檢測結果為7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駕駛人劉某交代,晚上與幾個朋友吃飯時喝了2瓶左右啤酒,飯后想找個代駕,但沒有找到,便僥幸駕駛車輛上路,結果沒走多遠就被交警查獲,對此劉某后悔不已。
劉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作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罰款二千元的行政處罰。
編輯: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