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以其輕便、快捷的優勢受到很多人的青睞,可是把三輪車當作載人工具危險又違法!電動三輪車只可載貨,不可載人,但總有些駕駛人為貪圖一時方便上演搭載數人的“逆天操作”。
1月31日,隆湖交警大隊值班組巡邏至隆湖大道時,發現一輛電動三輪車的“兜”里坐了6個人,因“兜”的空間有限,乘車人員全部蹲坐在車上,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民警立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檢查,一輛小小的三輪車上坐的滿滿當當,加上駕駛員一共坐了7個人,而且駕駛員和“兜”里坐的都是老年人,屬于嚴重違法載人行為。經詢問,王某及乘車人員從隆湖五站前往隆湖六站聽戲,為圖方便,這才擠在了一輛三輪車上。
民警對該車駕駛員及乘車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隨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三輪車為何不能違法載人?下面這些危害要明白!
電動三輪車安全性能較差。三輪車的車輛轉向、制動等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較差,在違法載人或裝載貨物的情況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車輛難以控制,可能會出現車毀人亡的惡性事故。
擾亂正常秩序,容易引發事故。三輪車在行駛時,由于車速比普通自行車、行人要快,超車機率大,容易發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亂停亂放、隨意變道、拐彎掉頭、亂闖紅燈等各種交通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極易引發事故。
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
① 駕駛人員大多沒經過正規的駕駛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交通安全意識較為淡薄。特別是在拉載乘客時,對路面可能出現的險情判斷不清,沒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② 駕駛人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屢見不鮮,如:隨意調頭、行駛在快車道、逆向行駛、闖紅燈,這些違規行為干擾或堵塞了機動車的正常通行,從而造成交通擁堵,甚至引發交通事故。
石嘴山交警提醒:三輪車安全性能低、防護性差,用于載人,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請三輪車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嚴禁違法載人。
“安全大于天,平安即是?!?/span>
共同抵制三輪車違法載人行為
共同努力營造一個
安全有序、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編輯: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