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超員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但總有駕駛?cè)?/span>“鋌而走險”
對超員的危害視若不見
殊不知
“擠”進去的是危險
“超”出去的是安全
春運后期,車流量持續(xù)加大,超員超載行為隱患多、危害大。賀蘭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從嚴從實從細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各項管理措施,嚴查嚴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月1日晚,大隊在開展夜查整治行動時查處三起超員違法行為,對機動車駕駛?cè)诉M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給予相應處罰。
查獲張某駕駛的車牌號為寧A8**76小型汽車,經(jīng)核查,該車核載5人,實載6人,超員1人。
查獲牛某某駕駛的車牌號為寧AD**80號小型汽車,經(jīng)核查,該車核載5人,實載6人,超員1人。
查獲滿某某駕駛的車牌號為寧AE**6F號小型汽車,經(jīng)核查,該車核載5人,實載6人,超員1人。
執(zhí)勤民警現(xiàn)場對三名駕駛?cè)思败嚿铣丝瓦M行了批評教育,告知超員違法行為的危害性。三名駕駛?cè)司`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二款,決定處以200 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
編輯: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