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突然連續變更多條車道,公交車急剎避讓致車內老人跌倒受傷,但小車未作停留,直接駛離了現場。成都交警六分局接到報案后,立刻展開調查,從路口監控中找到涉事車輛并鎖定了駕駛員孫某。最終,小車駕駛人孫某承擔了本次事故全部責任。
日前,一輛小型轎車沿天府二街由東向西行駛至817號公交站臺附近時,突然從最左側車道向右一次連續變更三條車道進入右側路口。此時,李師傅駕駛的公交車正在右側車道內正常行駛,為避讓小車不得不緊急制動,結果導致車內七旬老人郭某某從座位上不慎跌倒受傷。事發后,李師傅立刻報警并將受傷乘客送往醫院。接到報警后,成都交警六分局事故大隊民警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工作并迅速鎖定了涉事車輛及駕駛員孫某。經調查,孫某臨近路口時沒有提前變道,而是直接從最左側車道連續變道右轉進入路口。孫某知曉自己的變道行為影響了后方車輛的正常行駛,但認為雙方車輛并未發生接觸,與他無關,便駕車駛離現場。民警告知孫某,交通事故并不是以是否“接觸”為構成要件,如若當事人采取的交通行為導致事故的發生,雖與其它車輛沒有“接觸”,但其行為與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因果關系,同樣要承擔相應責任。民警根據孫某在變更車道時影響其它車輛正常行駛并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違法事實,依法認定孫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并對其違法行為依法實施了處罰。
成都交警提醒:沒碰撞≠無責任,當事人的過錯行為在交通事故中存在因果關系就可能承擔相應事故責任。變更車道前要提前持續開啟轉向燈,觀察后視鏡及后視鏡盲區,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再駛入目標車道,不得一次連續變更兩條以上車道。在大型客車或重型貨車面前,小小的交通陋習,往往會引發大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