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防范和遏制較大事故發生 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

2023-06-19 10:33:00 來源:南寧日報

南寧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埌東汽車站附近勸導違規候客的網約車駛離。 (黃維業 攝)

近日,市交通運輸局和市公安局聯合印發《南寧市“平安貨運”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平安貨運”專項整治行動,將通過查處曝光一批違法違規道路貨運企業、車輛、駕駛員,實現涉及貨運車輛事故總數和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堅決防范和遏制較大事故發生,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

  《方案》明確,即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對全市經營性道路普通貨運企業、道路貨物專用運輸企業、道路大型物件運輸企業(以下統稱貨運企業)及企業名下車輛、駕駛員,以及從事道路貨物運輸個體經營者及名下車輛、駕駛員開展專項整治。

全面開展排查摸底和隱患排查治理

  《方案》提出,要全面開展貨運“企車人”排查摸底和資質復核。全面排查轄區內道路貨運經營者、車輛、從業人員資質,摸清貨運行業底數,建立貨運企業安全生產臺賬。通過數據共享、強化信息比對,建立貨運個體經營者登記臺賬,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對廣西運政管理系統、機動車和駕駛員登記系統的“企車人”信息進行比對后,督促相關“企車人”申請更正廣西運政管理系統相關信息或辦理注銷證件等相關手續。對于已經不符合許可條件的經營者,依法注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對于已經不符合從業條件或證件超有效期180天以上的從業人員,依法注銷從業資格證件。對于依法注銷的“企車人”信息予以公告。

  同時,全面開展貨運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深入開展貨運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監督檢查轄區貨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依法查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指導企業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實現閉環處置。對隱患排查治理及閉環處置不力的貨運企業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加強監管,并加大執法檢查和指導服務頻次,依法查處重大隱患;對超資質范圍運輸經營行為,一律依法嚴肅處理,并予以公開曝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逐一進行銷號整改,情節嚴重的掛牌督辦,符合處罰情形依法依規實施嚴肅處罰,對重大隱患整改不落實的企業依法吊銷許可資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的平臺,完善健全重點運輸車輛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建立重點運輸企業“紅黑排行榜”,定期向市交通運輸局通報企業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車輛情況,由交通運輸部門將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對企業營運資質進行再審核,督促企業落實整改車輛隱患源頭責任;聯合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實施聯合監管、聯合懲戒,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所屬車輛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多發高發的企業一律進行聯合約談,通報表揚先進、曝光懲處落后。

  在嚴格查處貨運“企車人”違法違規行為方面,《方案》要求,嚴厲打擊道路運輸違法行為,強化路面交通違法整治,深化公路貨運交通秩序專項整治。

嚴查超限超載違法抓實動態管控

  《方案》明確,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經開區城管局、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每月要聯合集中開展不少于10日的“打非治違”行動,加大對貨運車輛非法改裝、非法營運、超限超載、超許可范圍經營等行為的查處力度;持續開展打擊“百噸王”車輛行動,采用固定值守和流動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聯合執法。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要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聯合懲戒。對在路面執法發現的非法改裝貨車,要在處罰、卸載后將車輛恢復原狀,對未建設超載貨物轉運場的縣區,相關縣(區)交通運輸局要專題匯報黨委政府予以落實。

  同時,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利用車輛動態監控等信息系統,強化超限超載源頭治理。

  抓實道路運輸過程動態管控。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信息中心、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依托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服務企業監督檢查工作,督促企業全面落實24小時動態監控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實現對駕駛員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事中管控。對未建立或者未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率低于90%,以及對監控人員未有效履行監控職責的企業,一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對重點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督導巡查

  《方案》對重點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督導巡查做出了明確細化要求。如:由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梳理出違法違規行為占比高、“百噸王”現象嚴重、存在重大隱患或隱患問題集中、未按要求安裝使用智能安防設備、2020年以來發生同責及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貨運企業,以及按“金融服務+運輸”和“汽車銷售+運輸”的貨運企業。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聯合公安交警部門全覆蓋開展事故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執法檢查。重點對涉事企業是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否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等進行執法檢查。對倒查發現的隱患整改不到位或仍多次發生道路運輸行車亡人責任事故的企業,一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要對企業在隱患管理上、在防控設施上提出更硬性的整改要求,對落實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停業整頓、吊銷經營許可等措施;由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交警支隊組織各相關單位對2021年以來發生同責及以上較大亡人交通事故的貨運企業進行聯合進駐巡查。

  同時,組織貨運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對已開業6個月以上未完成兩類人員安全考核的企業,責令其限期完成安全考核。對新開業6個月以內的企業,逐戶提醒其在時限內按要求完成安全考核。對新申請的企業,要做好政策宣傳。對因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受到行政處罰或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原兩類人員考核合格證明已作廢的企業,責令督促其限期完成安全考核。

      《方案》還提出,將加快推進貨運車輛安裝使用智能安防設備,開展重點路段、橋隧和建設工程的排查專項行動和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編輯:張昊 實習生蔡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