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就一個字
交警蜀黍說了不止一次
但還是有駕駛員沒聽進去
近日,西湖西南側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轉彎不讓直行,撞了……
2023年06月12日18時18分,楊某駕駛車牌號為寧A5****艾力紳牌小型普通客車,沿南薰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與嘉源街交叉路口右轉彎時,車輛左前部與沿嘉源街由南向北駛來的寇某某駕駛的雅迪牌二輪電動車右側相撞,造成寇某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從監控畫面來看,當時寇某某是由南向北車速不快地直行通過路口,而楊某在右轉彎進入路口時未減速慢行、停止觀察,確認安全后才可以右轉,這種轉彎未讓直行交通意識欠缺,沒有禮讓的行為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法條引用:當事人楊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敝幎?,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寇某某無責任。
交警提醒:
“讓”出平安,“搶”出禍端
轉彎切記讓直行
路口觀察有必要
每個交通參與者都不要心存僥幸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編輯:張昊 實習生王鶴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