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事故認定和經濟賠償中,大家似乎都有一個印象就是機動車保險全、保護措施足,多少要在事故中承擔一點責任,事實真的應該如此嗎?來看下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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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虹口區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因沒有遵守交通規則,而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需賠償幾十萬元車損。
據了解,事故發生時,一輛跑車在綠燈時正常通過路口,突然有一輛電動自行車,從左側橫過路口。
雖然跑車駕駛員采取了立即剎車的措施,還是未能避免相撞。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鄧某被撞上引擎蓋后摔落在地,幸運的是只受皮外傷。
經交警調查,鄧某系闖紅燈通行,負事故全部責任,需承擔跑車高達幾十萬元的車損。
鄧某對此后悔不已,如果遵守法規,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
交警提醒:與汽車相比,非機動車沒有金屬外殼保護,兩者之間發生事故,受傷更重的一定是非機動車一方。請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燈,不與汽車搶行。
各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
請時刻牢記
紅燈停、綠燈行
佩戴好安全頭盔
按規定各行其道
是對自己、家人和他人的負責
更是為城市交通的文明有序
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編輯:張昊 實習生蔡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