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讓“直行”
是廣大駕駛人應該嚴格遵守的安全法規
大家切勿罔顧安全開“冒險車”
否則容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2023年07月26日11時37分許,鄭某駕駛陜K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沿石嘴山市110國道由北向南行駛至石嘴山市110國道與302省道交叉路口處左轉彎時,與沿110國道由南向北行駛至此趙某駕駛津C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碰撞,致雙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當事人鄭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敝幎ā?/span>
當事人鄭某負全部責任;當事人趙某無責任。
石嘴山交警提示:事故的發生并非偶然,究其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其實是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沒有彩排,機動車駕駛人也好,電動車騎行者也罷,都請不要拿自身安全作賭注,出行請遵守交通規則。
編輯:張昊 實習生王鶴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