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寧夏賀蘭街頭有人看到新奇的一幕,在交警執法執勤現場,有不少人手里舉著一個頭盔樣式的牌子,走近一看上面赫然寫著“我不戴頭盔 大家不要學我”,舉牌人現身說法,告訴身邊的群眾,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按規定佩戴好安全頭盔,安全文明出行。
原來這是賀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摩托車、電動車整治的新舉措,目的是為了讓違法者“記憶”深刻,不再犯類似“錯誤”。
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十三屆四次全會精神,進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好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增強騎乘人員守法意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2023年8月26日起,賀蘭交警全面啟動騎乘電動車不佩戴頭盔集中整治行動。
行動中,賀蘭交警采取“教育+勸導+整治”的方式,對電動車騎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違規載人、逆行、闖紅燈、占用機動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糾正勸導,為群眾耐心講解不同交通違法行為存在的安全隱患,特別強調不戴安全頭盔發生交通事故的嚴重后果,引導廣大市民朋友養成文明出行的好習慣。
“目前大多數騎乘者安全意識較高,都能自覺佩戴頭盔,但仍有少數不佩戴的情況,甚至有群眾看到交警執勤調頭就跑,躲避檢查。針對這樣的現象,我們的目的不是要處罰誰,而且教育引導群眾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于是我們就創新了騎乘者不戴頭盔“舉牌”亮相街頭的方法,做到柔性執法,不罰款。但當事人要在路口舉牌勸導宣傳,并找到下一個不戴頭盔的人接替,指出對方騎乘電動車時的違法行為,現場提醒勸導。讓交通參與者以這樣的方式參與到交通安全管理和宣傳當中,不僅加深了群眾對安全頭盔的印象,也拉進了警民關系,同時引導大家養成良好的交通出行習慣,自覺做文明交通的倡導者和踐行者。”賀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邢凱說道。
下一步,賀蘭交警將把此次集中整治行動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聚焦重點人群,突出弱點、盲點地區,切實做好勸導教育,提高轄區電動車騎乘人員頭盔佩戴率,提升群眾安全感、幸福感。
原標題:《“我不戴頭盔 大家不要學我”——賀蘭交警整治不戴頭盔出“新招”》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