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海南省瓊海公安交警組織警力在嘉積城區愛海中路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時,依法攔截一輛逆向行駛的瓊A號牌白色小型轎車,在執勤交警示意該車駕駛人林某下車接受檢查時,林某拒不配合并駕車強行逃離執法現場,險些造成執勤交警受傷。
瓊海公安交警經走訪,于當天上午9時45分成功找到并依法控制駕駛人林某。經查,林某的駕駛證已經處于注銷狀態,且其駕駛的瓊A號牌小型轎車并未購買交強險。
在民警對林某的詢問過程中,林某拒不承認其是當事駕駛人,并堅稱其當天并未駕車。民警隨即向其展示相關證據,并在林某的手機中發現林某通過微信要求其好友幫其“頂包”遭拒的相關聊天記錄。在鐵證面前,林某的心理防線被辦案民警徹底攻破,最終承認了自己的多項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瓊海市公安局依法對林某無證駕駛機動車、逆向行駛、不服從交警指揮、阻礙執行職務的多項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4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