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的不厲害,就不麻煩了,你給我賠200塊錢就行了。”邢師傅和老伴摸著自己被刮傷的電動車對王女士說,可是王女士覺得自己并不應該賠給邢師傅夫妻倆錢,于是撥通了“122”報警電話,寧夏賀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民警接警后第一時間到達了現場。
2023年10月16日16時50分,邢師傅駕駛無號牌電動三輪車載著老伴,沿賀蘭縣109國道非機動車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駛至桃安路路口處時與王女士駕駛的寧A號牌二輪電動車沿109國道非機動車道由南向北行駛至此處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調查,邢師傅駕駛電動三輪車逆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王女士無責任。
對此,事故民警對邢師傅和老伴進行了悉心的安全教育,告訴他們行車時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千萬不能逆向行駛,并且要佩戴好安全頭盔,過馬路時也一定要遵守交通信號燈。聽了民警的說教,邢師傅和老伴恍然大悟,欣然接受了處罰,并表示以后一定多學習交通安全知識,注意出行安全。
交警提醒:老年人在出行中不要以為自己是“弱勢群體”就不遵守交通規則,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造成了交通事故,自己所受的傷害以及給其他車輛造成的經濟損失都要由自己承擔。日常生活中,也希望大家多向自己的父母,老年朋友普及交通安全知識,多些耐心和叮囑,共同守護老年人的出行安全。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