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上路,可真“刑”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盡管蜀黍千叮嚀萬囑咐
還是有“醉貓”以身試法
2023年10月02日19時44分許,寧夏大武口交警大隊接警稱:在世紀大道與工人街路口發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到達現場后,民警在詢問當事人事故情況時,發現后車駕駛員史某口齒不清,身上和車內散發大量酒味,懷疑其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對駕駛員史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274mg/100mL,遂將史某帶至寧夏第五人民醫院抽取血樣,并于24小時內將血樣送檢。2023年10月03日,經寧夏金信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史某血液檢材中檢出乙醇含量為341.26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據了解,當晚史某約其朋友李某到家中喝酒,期間史某喝了半斤63度“悶倒驢”牌白酒,喝完后史某不顧朋友李某的勸阻,執意要送李某回南沙窩,隨后便駕駛寧B號牌黑色“比亞迪”牌小型轎車沿大武口區世紀大道由北向南行駛至世紀大道與工人街路口處時,意識模糊,看不清道路與前方同向行駛馬某駕駛的寧A號牌白色“馬自達”牌小型轎車發生碰撞,致駕駛員馬某及車內2名乘坐人受傷,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史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能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處罰金。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石嘴山交警提示:酒后駕駛的車輛就是公共道路上潛在的定時炸彈,嚴重威脅著駕駛人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石嘴山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拒絕酒后駕駛,讓我們的道路更加安全、有序、暢通。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