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讓直行”
這是駕駛人學車時都知道的規則
但仍有駕駛人忽視這條規則
路口轉彎不讓直行
事故往往就這么發生
2023年11月09日15時20分,張某某駕駛號牌為寧A號小型客車,沿廣廈路與水系路十字路口處由北向南左轉彎時,與由南向北行駛的王某某駕駛號牌為寧A號輕型欄板貨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乘車人受傷、寧A號輕型欄板貨車貨物受損,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當事人張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之規定。
當事人張某某負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當事人王某某無責任。
寧夏永寧交警提醒
“讓”出平安,“搶”出禍端
轉彎切記讓直行
路口觀察有必要
每個交通參與者都不要心存僥幸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