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四川省公安廳獲悉,為方便群眾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四川省公安廳于8月1日起推出未滿十六周歲公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省內異地通辦業務。申領人申請時未滿16周歲,與代辦的監護人在戶籍所在地之外的本省縣(市、區)共同生活居住,且申領人及監護人已辦理居住證或在四川省警務綜合平臺(一標三實模塊)登記為實有人口的,可攜帶需提交的材料由監護人陪同至實際就業、就學、居住地的居民身份證異地辦證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