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因其靈活、便捷的特點
已成為廣大群眾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然而
總有一些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
騎車時心存僥幸
任性逆行、隨意變道、闖紅燈......
最終導致了交通事故
2024年01月01日11時01分,趙某駕駛三輪電動車,沿大武口區解放街機動車道由西向東行駛至解放街與世紀大道交叉路口處左轉時,與沿世紀大道由南向北左轉彎行駛至此蔣某駕駛的寧A號牌小型轎車發生碰撞,致趙某受傷,及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調查當事人趙某闖紅燈、逆向行駛是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擔本次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蔣某無責任。
寧夏石嘴山交警提示:人生無捷徑,生命無返程。每一次交通違法都是對生命的不負責任,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摒棄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