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號碼就如同車輛的“身份證”,故意遮擋、不按規定安裝及變造偽造車牌號碼等,都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存在安全隱患,還擾亂道路交通秩序。對此,惠農交警大隊常態化嚴厲打擊整治涉牌交通違法行為,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接到石嘴山市交警分局指揮中心指令2024年001號,在轄區黃河大橋收費站禁行路段,存在大型貨車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惠農交警大隊分析研判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小組按照大隊統一安排,在濱河大道與園藝路交叉路口處設置警力,對禁行路段開展大型貨車闖禁行違法行為查處。另外,加大對濱河大道早晚巡查力度,發現一輛查處一輛,絕不姑息。
號牌蒙上遮羞布 以為是瞞天過海
1月1日18時許,巡邏民警在濱河大道黃河大橋路段處,查獲一起大型貨車污損號牌,后尾部號牌明顯用煤灰掩蓋,無法看清車牌號。
1月2日4日10時許,巡邏民警在濱河大道彩虹橋禁行路段查貨5起大型貨車故意用毛巾遮擋號牌違法行為。民警告知該車駕駛人,這種行為屬于故意遮擋、污損號牌違法行為,責令其恢復號牌清晰,并依法對其作出處罰。
科技強光刺瞎“探頭”原來車內有“機關”
為了逃避電子眼的抓拍,大型貨車駕駛員是絞盡腦汁想盡了辦法,利用強光照射號牌,讓監控設備無法識別機動車號牌,來逃避電子眼的抓拍。1月4日晚18時許,巡邏民警在濱河大道巡邏管控時,發現大型貨車正常燈光外,車牌中部有明顯燈光而且很刺眼,經過攔截,大型貨車駕駛員為了躲避電子眼監控抓拍,竟然動用了科技手段,在機動車號牌下方安裝無線遙控LED燈,夜間,駕駛員在車內遙控開啟燈光,車輛駛過監控,電子眼無法識別號牌,大貨車駕駛員大搖大擺的逆行、闖紅燈、禁行,殊不知,固定監控無法識別,流動巡邏的民警“電子眼”識別你沒有商量,當晚共查獲4起使用燈光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
故意遮擋號牌“小聰明”付出“大代價”
2024年1月1日至今,共查獲駕駛員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12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條第一款第(七)項,對駕駛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的行政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九十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一)項,對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00元、駕駛證記1分的行政處罰。12名駕駛員分別合并執行罰款300元、駕駛證記10分的行政處罰。
惠農交警提示: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背后,隱藏的是車輛超速、闖紅燈、闖禁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非法占用應急車道、隨意變更車道等諸多交通安全隱患,必須堅決予以嚴厲地打擊處理。目前,在科技化、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條件下,惠農交警依法嚴管嚴查,讓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等有交通違法行為的車輛無處遁形。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