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共享電動單車不戴頭盔 長沙首批170人被“限騎”

2021-08-06 09:00:00 來源:華聲在線

  華聲在線8月5日訊 騎共享電動單車不戴頭盔將被限制使用共享電動單車。8月1日起,長沙針對騎乘共享電動單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違法實行警企聯(lián)合懲戒。8月4日,長沙公安交警將第一批使用共享電動單車不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數(shù)據(jù)提交給全市8家共享企業(yè),共有170名共享電動自行車用戶將被限制使用一個月。

  騎共享電動單車不戴頭盔被查獲,不僅要面臨教育學習及罰款,還將被所有共享電動單車企業(yè)列入“黑名單”,聯(lián)合限制使用。今年8月1日起,駕駛員沒戴頭盔被民警開出罰單后,違規(guī)信息將由長沙交警后臺共享機制發(fā)送至所有共享電單車企業(yè),違規(guī)駕駛員將被限制使用長沙市城區(qū)運營的所有共享電動單車。具體為:第一次未佩戴頭盔被查處,被限制使用一個月,第二次限制使用兩個月,第三次限制使用一年。

  8月4日,長沙公安交警將第一批使用共享電動單車不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數(shù)據(jù)提交給全市8家共享電動單車企業(yè),共有170名共享電動單車用戶將被限制使用一個月,限制時段為8月4日至9月3日。

  被限制使用的用戶在限制期內(nèi)若再次使用手機掃碼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將會收到一條彈窗提示,告知用戶被限制使用的原因和期限,用戶將無法進行下一步操作。

  民警介紹,170人中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共享電動單車駕駛?cè)?58人、乘車人12人。根據(jù)共享自行車品牌分析,在長沙運營的8個品牌均有涉及,其中頭盔佩戴情況最好的是“小靚共享”,千車違法率為1.67人;頭盔佩戴情況最差的是“喵走出行”,千車違法率為17.5人。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虢燦 實習生 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