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 綠燈行
黃燈亮了等一等
這是通過燈控路口的基本常識
但總有些人偏要反其道而行之
2024年1月22日8時20分許,王某駕駛黑色越野客車沿興慶區寧港中心巷由北向南行駛至與寧港南巷交叉路口闖紅燈通過時,遇右側顧某駕駛的白色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此發生碰撞,造成顧某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交警認定,王某駕駛黑色越野客車違反信號燈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
沒有“如果”只有“結果”
每一起事故都會給當事人
及其家屬帶來抹不去的傷痛
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
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
時刻繃緊交通安全這根弦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