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沖動”,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2024-03-20 14:27:00 來源:中國交通網 作者:靈武交警大隊 馬春燕

駕駛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駕駛員要隨時注意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車速越快,安全距離也應隨之增加。如果與前車的距離太近很容易發生追尾事故。因此,保持安全車距是防止追尾、剮蹭等事故發生最有效的方法。

2024年03月11日08時01分許,賈某駕駛寧A81***號SUV,沿307國道由西向東行駛至“治超站”車速過快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向左避讓時,車輛左前部先刮撞路中隔離臺、后車輛右側刮撞前方同向行駛的魏某某駕駛的寧A96***號中型普通客車左側車身,造成路中隔離臺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條引用:當事人賈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之規定,負全部責任;當事人魏某某無責任。

寧夏靈武公安交警溫馨提示

駕車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前方道路情況

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

在車流量較大路段行駛

更應謹慎駕駛

控制車速

確保行車安全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