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惠農交警大隊結合轄區實際,多措并舉開展“老年代步車”專項整治行動,持續加強綜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突出風險隱患,切實營造安全、文明、有序、暢通的出行環境。
近年來,“老年代步車”的橫空出世,已經成為部分老年人出行主要交通工具,而且“老年代步車的駕駛群體多為老年人,這些駕駛員大多沒有考取駕駛證,未經過系統的學習,不了解交通法規,安全意識薄弱,參與交通安全完全依靠經驗,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且事故發生率逐年遞增的趨勢。”惠農交警大隊長劉建銀說。
整治前期(2023年12月至年底),惠農交警大隊按照交警分局統一安排部署,通過多媒體形式進行線上宣傳預熱,向廣大群眾發放《關于開展非標電動三輪、四輪車專項整治的通知》,同時組織警力在轄區各主要路口、街道、社區、廣場、學校以及“老年代步車”較為集中的路段開展有針對性的線下宣傳,以面對面、以案說法、現場解答問題等方式,大力宣傳開展“非標電動三輪、四輪車”整治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市民群眾對此項工作的知曉率。
整治攻堅(2024年至長期),大隊組織警力在電動車、老年代步車出行相對集中的區域和路段,分片分段開展整治工作,嚴查嚴處電動車、老年代步車未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逆向行駛、占用機動車道行駛、非法加裝雨棚等交通違法行為;以電力裝置驅動的、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上道路行駛條件的三輪車、四輪車(包含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低速代步車等)。初次查獲時,對駕駛人予以口頭警告,并在車輛上張貼告知標牌,簽署《電動車駕駛人告知書》,對車輛進行登記備案;再次查獲時,對駕駛人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學習教育,簽署承諾書,并明確告知第三次違法將依法對其予以處罰;第三次查獲時,經鑒定為機動車且當事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依法處罰、扣留車輛,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全面強化道路通行秩序管控。
惠農交警大隊持續開展非標電動三輪、四輪車違法整治,截止目前,共簽署《告知書》520余份;簽署《承諾書》100余份;對10名駕駛人進行行政處罰。
惠農交警溫馨提示:非標電動四輪車只能在小區、廠區、場院內、景區、游樂場所等禁止社會車輛通行的區域范圍行駛,不能在市區、國省道等道路上行駛。駕駛此類車輛需具備C2以上資質。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