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交警大隊全面分析研判轄區事故發生情況,發現電動車(含電動兩輪、三輪、四輪,以下統稱:電動車)是事故多發、高發主要車型。為進一步強化電動車整治力度,交警大隊堅持從協同共治、源頭治理、路面管控、宣傳引導、督導檢查等多方面入手,全面加強電動車安全管理。今年以來,累計查處電動車違法行為1743件,暫扣電動三輪車100余臺,簽訂承諾書400余份。
一、聚焦組織部署,提升綜合治理能力
一是統一思想。縣道安辦組織召開電動車治理工作專題會,統一各部門、各鎮(街道)思想,要求盯住重點區域、重點道路、重點車型、重點人群,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督導檢查、守住不發生一次亡2人事故底線,全面分析電動車存在的問題,部署電動車整治重點任務,壓實電動車事故預防措施。二是統籌推進。堅持“政府主責、鎮街主抓、部門協同、行業共治、社會參與”原則,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立電動車治理工作專班,明確職責和任務,精準研判突出風險點和工作短板,結合轄區電動車交通管理實際,印發《金堂縣三輪摩托車、低速電動車集中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三是村民自治。16個鎮(街道)將電動車治理工作納入村規民約,通過召開村民大會,懸掛宣傳標語,LED滾動播放駕乘電動車注意事項,以及大喇叭循環播放電動車違法行為帶來的違法成本,提高村民遵章守法、平安出行意識,鼓勵村民發現身邊人員駕乘超員電動車,及時向派出所和政府反映。
二、聚焦綜合措施,提升事故防控能力
一是摸清底數。鎮(街道)牽頭,發動村(社區)工作人員,全面摸排本轄區電動車數據,督促綜合執法、市容環衛、衛健醫療、物流快遞、交通執法等行業主管部門摸清本部門使用的電動三輪、四輪等低速車輛情況,建立電動車使用人信息、車輛用途等情況臺賬。今年以來,開展摸排工作4次。二是源頭管控。會同交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屬地鎮(街道)不定期對電動車銷售商鋪、維修改裝企業進行督導檢查,對銷售不符合“3C”認證的車輛,由市場監管牽頭依法處理。對電動車保有量多的鎮(街道)實施分級劃片包干制度,排查電動車修理、銷售網點130家。三是規范管理。按照“警告、承諾、教育、處罰”的原則,突出趙鎮、棲賢、淮口、轉龍鎮(街道)重點路段和時段警力部署,配合屬地政府嚴厲查處電動車無牌無證、非法營運、超員等違法行為。今年以來糾正電動車輕微違法行為1000余件,噴繪電動車車身警告標示3000余條。
三、聚焦宣督結合,壓實責任服務群眾
一是督導檢查突出實效性。針對電動車事故高發的4個鎮(街道)進行掛牌整治,道安辦堅持每周督導檢查4次,通過查看電動車排查臺賬、源頭檢查、路面管控和宣傳教育,以及“兩站兩員”履職情況,對未按要求開展工作的鎮(街道)以提醒函、督辦通知的形式要求整改,堅決杜絕電動車非法載人引發交通事故。二是集中宣傳增強精準性。專職宣傳民輔警,配合鎮(街道)組織被處罰的電動車駕駛員參加集中教育學習,通過宣講道法,分析和解說駕駛員存在的違法行為,用面對面直觀交流的方式,現場解答群眾疑問,縱深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引導電動車駕乘人員規范行車,安全出行。三是媒體宣傳構建靶向性。借助各部門、各鎮(街道)網絡官方平臺,向社會發布電動車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情況,曝光電動車典型事故案例和典型違法行為,知曉駕乘電動車應當遵守的法律法規,養成自覺抵制不搭乘超員、非法營運電動車、不改裝加裝電動車裝置,形成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圍。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