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與守法同行,事故與違法相隨,在日常交通出行中,總有一些三輪電動車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在道路上肆無忌憚,亂闖紅燈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024年04月20日14時40分許,趙某駕駛三輪電動車,沿大武口區山水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山水大道與五岳路路口處時,與沿五岳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王某駕駛的寧A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致雙方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后,經現場勘查、調查認定,三輪車駕駛人趙某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在交通信號燈顯示為紅燈時,并未停車等候,而是為了“省時間”,闖紅燈繼續向前騎行,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擔該起事故全部責任,小型客車駕駛人無責任。
該起事故是闖紅燈惹的禍嗎?歸根結底還是交通安全意識不夠!每一起事故都是前車之鑒,不論最終認定結果是什么,我們都應從中吸取經驗教訓,不斷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識,才是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的根本,尊重生命,請務必遵法守規,文明出行,守法騎行!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