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十四五”法治交通發展規劃》(以下稱《規劃》)出臺,這是全國交通首部省級“十四五”法治發展規劃。《規劃》包括發展基礎與形勢要求、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內容。現解讀如下:
一、《規劃》編制背景、依據與意義
“十四五”時期是全面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的起步期。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十四五”發展指導方針和主要目標任務作出了全面部署,強調要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先后賦予江蘇“強富美高”的總目標總定位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習近平法治思想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創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要求更高標準謀劃推進法治江蘇建設,積極打造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為適應新的形勢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強化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交通強國試點省份和江蘇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的法治保障,根據《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法治江蘇建設規劃(2021—2025年)》和《江蘇省“十四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等,編制《規劃》。《規劃》是交通運輸廳“1+5+7”規劃編制體系的7個專項規劃之一。2020年5月以來,歷時一年多,經嚴格履行調研起草、征求意見、專家論證、廳專題會議、廳務會議、廳黨組會研究審議等規劃編制程序,最終編制形成《規劃》文本。期間,共征集市縣等意見255條,采納了205條;書面征求省級關聯部門、要素保障部門意見10條,均全部采納。
《規劃》出臺為“十四五”時期乃至更長時期我省法治交通建設作出系統謀劃和戰略部署,指明了發展方向,明確了目標任務,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交通強國試點省份和江蘇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二、《規劃》基本考慮與框架
《規劃》編制重點把握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統領,以上位規劃、上級文件和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服務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交通強國試點省份和江蘇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為出發點。二是堅持系統謀劃與創新落實相結合。堅持法治行業與法治政府部門一體建設,首次明確交通運輸法治行業建設要求;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探索提出契合江蘇實際和交通特點的任務舉措。三是堅持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統一。既緊緊圍繞交通運輸現代化的總目標,厘清“十四五”法治交通建設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又緊扣我省“十三五”發展基礎和條件,從事中事后監管等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著手,提出破解難題的途徑和辦法。四是重視突出行業自身發展特色,一方面聚焦如何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11個堅持和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進一步分析江蘇法治交通建設的具體要求;另一方面,圍繞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交通強國試點省份和江蘇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立足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對法治交通建設的要求,在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具體項目安排上進行強化。
《規劃》的基本框架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發展回顧和形勢要求。總結我省“十三五”法治交通建設成效和存在問題,分析“十四五”面臨形勢和要求。第二部分,包括《規劃》二、三、四等三大點,圍繞“十四五”時期發展定位、目標任務、保障措施等依次展開。第三部分,附件。主要是“十四五”交通運輸法規規章立法項目安排、“十四五”廳規范性文件制定(修訂)項目安排、“十四五”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試點示范項目安排和 “法治交通專項工程”。
三、“十三五”發展基礎
“十三五”以來,全省交通運輸系統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建設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為著力點,堅持以法治引領規范交通運輸改革發展,較好地完成了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指標和12項重點任務,在三年一次的2020年全國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檢查中,江蘇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綜合得分榮獲全國各省(區、市)第一;省廳還獲得江蘇省高質量推進科學民主依法立法示范單位、2018-2020年江蘇省法治建設創新獎等,江蘇法治交通建設總體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具體表現為五個方面:一是綜合交通法規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到“十三五”末,全省共有35件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29件地方政府規章和63件廳規范性文件,基本構建覆蓋公路、水路、航空三大領域的綜合交通法規制度體系。二是綜合執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效顯著。省、設區的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基本完成,縣級綜合執法改革加快實施;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行政許可事項50余項,許可時間比法定時間平均減少1/2,交通運輸政務服務依申請事項不見面審批(服務)率達95%以上。三是交通運輸新型監管體系建設全面開啟。建立檢查事項清單和“互聯網+監管”事項基本目錄清單,覆蓋率達87%;交通運輸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五年累計分別下降76.6%、78.1%。四是法治交通實施能力明顯提升。出臺江蘇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評價指標體系,2家單位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獲得交通運輸部表彰;3件案卷入選首屆江蘇省“十佳行政處罰案卷”“十佳行政許可案卷”,位居全省前列。五是法治交通基礎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在全國率先建立了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制度體系,出臺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領域行政檢查工作規范等省級制度規范;開展52家基層執法站所標準化建設試點;開展執法人員崗前培訓和三年輪訓16680人次;實施交通運輸“七五”普法規劃,打造一批普法宣傳服務品牌。
四、《規劃》總體思路與目標
(一)關于“十四五”法治交通發展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和交通運輸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實際出發,以交通強國建設為統領,以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為目標,以全面建立法治交通體系、全面提升交通法治建設能力為主線,堅持依法行政、服務為民,加快形成與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覆蓋公鐵水空的法規制度體系,全面提高法治交通在建設、安全、執法等方面的能力,為打造江蘇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貢獻法治力量。
(二)關于“十四五”法治交通發展基本原則
主要包括:一是堅持服務保障交通發展大局;二是堅持法治政府部門與法治行業一體建設;三是堅持深化改革與科技創新相結合;四是堅持突出區域特點和行業特色。
(三)關于“十四五”法治交通發展目標
在對“十三五”法治交通發展階段、發展水平、存在問題進行總結研判,分析“十四五”法治建設新形勢新要求的基礎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對照 “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緊扣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和《法治中國建設規劃》提出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的目標,圍繞全面建立法治交通體系、全面提升交通法治建設能力這一主線,明確“十四五”法治交通發展目標,概括為“三個新、一個走在全國前列”:即到2025年,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邁出新步伐,法治行業建設取得新進展,法治交通建設取得新成效,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走在全國前列。依據這一發展目標,提出了七大類19項《規劃》主要指標。
五、《規劃》主要任務
圍繞構建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提升依法行政和服務能力、執法監管能力、行業治理能力,明確了健全綜合交通法規制度體系、提高行政決策行政執法水平、強化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推進交通運輸法治行業建設、提升交通運輸法治監督效能、夯實交通運輸法治建設基礎、全面加強黨對法治交通領導等七個方面的主要任務。
(一)健全綜合交通法規制度體系
加強立法工作統籌,突出交通運輸綜合立法,加強立法協同,完善立法工作機制,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相互銜接的綜合交通法規制度體系。重點研究提出“2023-2027年”交通運輸省地方性法規立法規劃建議項目及配套省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制定實施《完善提升綜合交通法規制度體系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加快綜合交通運輸、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環保等重要領域和交通運輸新業態立法。
(二)提高行政決策行政執法水平
打造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提升依法決策和行政執法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務能力。全面實施重大行政決策制度。一方面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
另一方面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指導市縣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堅持嚴格規范執法,修訂完善標準化執法文書、執法案卷示范樣本;堅持公正文明執法,建立健全執法裁量權基準制度,高質量開展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深入實施執法“三項制度”,制定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基礎信息公示指南,制作文字記錄、視音頻記錄等示范文本、視頻教學片,全面推廣“一案一檔一視頻”。
(三)強化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
制定并實施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開展事中事后監管試點示范,探索打造“一體化+智慧執法+信用監管”新模式,構建新型監管體系,提升執法監管能力。主要有:梳理監管事項清單,包括重點領域監管事項清單、綜合監管事項清單;健全監管規則、標準和程序,明確監管要點、監管要素、監管措施與監管要求,以及可操作的監管程序和相應的法律文書;構建新型監管體系,包括“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領域監管、全過程信用監管、包容審慎監管以及信息化監管;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包括預警分析研判、監管協作、監管反饋、監管追責、突發事件應對等監管機制。
(四)推進交通運輸法治行業建設
充分發揮交通運輸法治行業建設在法治交通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行業治理能力和服務能力,提高行業法治文明。包括:營造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健全交通運輸市場規則和政策體系、推進交通運輸行業協同共治、促進市場主體依法經營;推進政務服務規范化標準化便利化,規范行政權力事項清單并動態發布,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推進“一件事”改革、高頻事項“跨省通辦”“一網通辦”和“掌上辦”等。深入推進行業法律服務,建成交通運輸領域涉企法律典型案例庫,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交通運輸企業法治宣傳教育培訓、調解、群體性案(事)件處置等,推進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深化法治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廣泛開展民法典學習宣貫,組織實施“八五”普法規劃。
(五)提升交通運輸法治監督效能
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加強權力內部制約,構建嚴密的交通運輸法治監督體系,全面加強法治監督,完善多元監督機制,運用多種監督方式,形成綜合監督合力,提升法治監督效能。一方面全面加強法治監督。深入開展法治政府部門評價與督察;加強執法監督檢查;拓展新型監督方式,探索利用大數據、信息化推行執法線上監督、第三方評價、滿意度監測等;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另一方面完善多元監督機制。強化行政復議訴訟、政務公開等監督功能和信訪化解矛盾糾紛功能。
(六)夯實交通運輸法治建設基礎
全面提升法治素養,深化執法“四基四化”建設,夯實交通運輸法治建設基礎,建設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包括:全面提升法治素養,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強化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運用,加強法治教育培訓和理論研究;加強法治隊伍建設,通過制定實施《江蘇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通過采用崗位深造、教育培訓、領軍人才培養和實踐培養等方式加強法制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執法站所裝備建設,優化綜合執法站所布局并完善功能配置,全面推進交通綜合執法場所標準化建設,加強智能執法裝備配備;加強執法信息化保障,建設執法信息化綜合平臺,加強執法信息化監測監控,建設綜合執法數據中心。
(七)全面加強黨對法治交通領導
重點是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健全黨領導法治交通建設的工作機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全面提升黨員干部法治能力,抓住領導干部“關鍵少數”,落實依法履職、任前考試、學法培訓、考核評價等制度。
六、《規劃》專項工程與項目安排
為確保法治交通建設任務落到實處,將法治建設任務項目化和行動化,把“軟要求”轉化為“硬任務”,《規劃》確定五個法治交通專項工程和三張項目安排表。
(一)法治交通專項工程
圍繞主要任務的重點難點,《規劃》確定了法規制度融合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提升、執法隊伍素質提升、法治行業服務提升、綜合執法強基提升等五個提升的法治交通專項工程。
一是法規制度融合提升工程。重點將現行分領域、分門類的交通運輸法規制度實施融合提升,提高制度設計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引領、保障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包括:推進公路綜合立法,適時整合《江蘇省公路條例》《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江蘇省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江蘇省農村公路條例》,形成一部綜合性的公路法規。建設規范性文件配套體系,推進規范性文件制度體系完整、協調銜接、保障有力;加強綜合交通立法前期研究,開展《江蘇省水路交通運輸條例》修訂前期工作和《江蘇省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與促進條例》《江蘇省多式聯運管理辦法》等立法研究。
二是事中事后監管提升工程。加強事前許可與事中事后監管的銜接,整合交通運輸各領域監管事項,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體系建設,實現監管的全覆蓋、全履職、全閉環。包括:建立健全監管事項目錄清單、監管責任、監管規則與標準等監管制度體系;實施事中事后監管三年行動,制定實施《加強和規范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分層開展綜合監管、重點監管、信用監管、跨區域跨部門協同聯動監管等試點示范。
三是執法隊伍素質提升工程。制定實施《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加快建設一支政治堅定、素質過硬、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廉潔高效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包括:組織開展執法隊伍專項整治;推進執法隊伍素質提升,修訂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和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實施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準入制度,支持在崗執法人員參加繼續學歷教育,舉辦“職業道德大講堂”活動;推進執法業務能力提升,實施執法人員三年培訓計劃,編印綜合執法人員應知應會手冊和執法典型案例匯編,組織制作執法情境微示范課,以及實施執法技能大比武等。
四是法治行業服務提升工程。加強行業法律服務,強化企業法治意識、防范法律風險,加強交通法治文化建設,助推行業在法治軌道上健康有序發展。包括:加強法律服務助推行業發展,開設部門網站法律服務咨詢專欄,設立行業法律服務站(咨詢臺)等;開展行業安全生產法律風險清單管控試點,重點選擇“兩客一危”、大件運輸、港口危險貨物裝卸倉儲等領域具有代表性的企業開展試點,形成標準化管理清單和指引、制度規程、臺賬體系;加強行業法治文化建設,加強交通法治宣傳教育基地、青少年交通法治教育實踐基地等建設,爭創一批示范點;推動法治文化與行業特色文化有機融合,組織評選優秀法治論文等;爭創法治交通服務品牌和典型,創建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單位,力爭形成一批法治隊伍、法治服務、普法宣傳等法治交通服務品牌,以及法治交通先進典型個人和模范團隊。
五是綜合執法強基提升工程。重點圍繞深化綜合執法改革,全面增強基層執法組織力、戰斗力、凝聚力。包括: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把黨支部建在執法大隊上,有條件的把黨小組建在執法班組上,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夯實執法“四基四化”,制定深化綜合執法“四基四化”建設實施方案,深化細化建設標準、實施計劃、經費保障,并全面推進實施;探索構建“大數據+指揮中心+綜合執法隊伍”執法模式,選擇3-5個地區進行試點、總結評價后,在全省進行推廣。
(二)項目安排表
1.交通運輸法規規章立法項目安排
圍繞綜合交通運輸、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環保以及交通運輸新業態等立法重點,確定37件法規規章立法項目(制定10件、修訂9件、前期研究18件),并明確具體時間安排。重點加快出臺《江蘇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江蘇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江蘇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修訂《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江蘇省治理公路超限運輸辦法》等法規規章。
2.廳規范性文件制定(修訂)項目安排
突出安全、環保、質量和信用監管等重點,確定58件廳規范性文件制(修)定項目(制定18件、修訂34件、前期研究6件),并明確具體時間安排。重點制定、修訂《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安全監管規定》《江蘇省內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辦法》《江蘇省地方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交通運輸信用管理辦法》等廳規范性文件。
3.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試點示范項目安排
圍繞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息化監管為支撐、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體系,組織實施25項事中事后監管試點示范。重點是組織開展構建新型監管體系、危險貨物運輸跨區域全鏈條安全監管、危險貨物港區重大安全風險(危化品儲罐)防控管控等3項交通運輸部試點示范,創新監管模式、完善監管機制、健全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