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一大隊民警正在對騎車未戴頭盔的市民進行教育勸導,并現場指導使用頭盔。
“您好,以后騎車出門一定要記得佩戴頭盔,這次可以先使用我們提供的共享頭盔……”10月26日,在城南金安大道中橋路口的“共享頭盔”借還點,記者看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一大隊民警正在對騎車未戴頭盔的市民進行教育勸導,并現場指導使用頭盔。
跟其它共享產品不同,此次上線的“共享頭盔”無需押金,也不用支付使用費,純公益性質免費出借。借還方式也很簡單,市民只需登記使用人的姓名、身份證、手機號碼等基本信息后,就可以免費借用,在3天之內歸還至任一處借還點即可。
“開始還以為這個和其他共享產品一樣需要付費,結果是免費的!真是驚喜,給我們帶來了便利,也保障了我們的騎行安全。”市民王思梅說。
目前,該大隊在棗山G42廣安南高速口、金安大道中橋路口、天府路口設置了3處“共享頭盔”借還點,在每天7:40—18:40時間段里向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車駕乘人員免費提供。
“對于退還的頭盔,交警在檢查頭盔完好度之后,會對其進行統一的消毒處理,保證后期借用安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一大隊大隊長李佳宜說。
為什么推出“共享頭盔”?近年來,電動車因經濟實用、方便快捷,成為廣大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在涉及電動車的各類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駕乘人員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加重事故受傷程度的占比較大。
佩戴安全頭盔出行,既是對自身的保護,也是城市文明的體現。今年6月以來,廣安交警積極開展電動車安全頭盔佩戴宣傳整治行動,通過在轄區主干道、商業廣場、市場周邊等交通密集區域設置固定整治點,集中整治電動車闖紅燈、逆行、不佩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同時針對不同場合不同群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組織人員進學校進企業進小區發放倡議書、張貼整治通告,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識。
“目前,我們發現仍有部分市民騎行電動車沒有佩戴安全頭盔。針對這種現狀,我們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創新舉措,主動作為,積極聯合愛心企業在轄區內投放‘共享頭盔’。”李佳宜介紹說。
據了解,“共享頭盔”從10月25日開始投放,截至10月28日,廣安主城區共投放“共享頭盔”500頂,借出318次,歸還176次。下一步,根據前期投放效果,我市交警部門將考慮增加安全頭盔投放量、增設投放點。
此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一大隊聯系到哈啰、美團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企業負責人,督促要求其配置“共享頭盔”,供用戶免費使用。
10月28日,在廣安城南建安南路,市民張星在路邊掃碼開啟一輛美團共享電動自行車,隨后從車筐內取出頭盔佩戴。“今天上班途中發現共享電動自行車上配有安全頭盔,很驚喜,佩戴頭盔騎車,感覺安全多了。”張星說。
為體驗安全頭盔的舒適性,記者現場掃碼了一輛共享電動自行車,手機隨即彈出提示窗口,呼吁市民規范使用頭盔,使用后放回原位。記者佩戴頭盔后發現,頭圍大小可自由調節,總體舒適度較好。
記者走訪了城區多個共享電動自行車停放點,看到大部分已經安裝了安全頭盔。據了解,我市哈啰、美團共享電動自行車目前已安裝2400多頂安全頭盔,剩余少部份將在本周內配置完成,讓市民騎車出行更方便,也多一份安全保障。
“通過整治,我市電動車頭盔佩戴率已達到百分之四十,已經有很大好轉。我們希望通過發放‘共享頭盔’,讓這種安全防護意識和守法意識進一步深入人心,減少交通事故傷亡情況。”李佳宜說。
如今,同共享單車、共享雨傘、共享充電寶一樣,“共享頭盔”已經成為了市民生活中的一部分,“騎行戴頭盔,安全把家還”等也已經成為我市街頭常見的宣傳標語。希望廣大市民可以增強安全意識,養成騎行佩戴安全頭盔的習慣,愛惜“共享頭盔”,用完及時歸還,讓更多騎行者共享安全。(記者 文思童 胡瀟穎 文/圖)
責編: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