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延長至6月底

2022-03-16 09:53:00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3月15日,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為積極回應群眾需求,切實維護群眾權益,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決定延長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期限至6月底。

據介紹,為推動《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順利實施,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各地公安交警部門積極作為,多措并舉,全力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取得了初步明顯成效,截止3月15日,全省共設立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網點985家,其中“帶牌銷售”網點713家,累計發放電動自行車號牌640391副,其中發放新國標號牌308232副,舊國標號牌5157副,過渡期臨時號牌327002副。因春節假期、疫情防控等多因素影響,全省仍有部分電動自行車未按時登記上牌,為積極回應群眾需求,切實維護群眾權益,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決定全省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期限由2022年3月15日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止。從7月1日起,全省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辦理未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業務(即停止辦理“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登記和核發過渡期臨時號牌業務)。

海南省交警總隊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免費登記上牌,不得違規收取或變相收取號牌工本費、安裝費、號牌架、服務費,嚴禁強制銷售保險、變相強制銷售保險、購買保險可優先辦理登記。對轄區開辦摩托車登記上牌業務網點,要按照交警總隊要求,規范摩托車登記收費,不得違規收取或變相收取號牌安裝費、復印、照相費、拓印費等費用。要加強對本部門車輛管理所、交通管理服務站、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摩托車帶牌銷售點、電動自行車上牌點等的巡察和監管。要檢查各站點是否在登記上牌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電動自行車免費上牌政策、摩托車收費標準以及禁止性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媒體和群眾監督。

省交警總隊還要求,要廣泛布建登記上牌網點,最大限度延伸服務。要結合本地實際,充分考慮群眾需求,按照“全面覆蓋、就近辦理”原則,在車輛管理所、派出所、交警中隊、政務服務中心、郵政、銀行、保險、電動自行車銷售店等機構廣泛設立登記服務站點。同時,可在鄉鎮、街道、商場、社區等人員較為聚集區域設立便民登記上牌服務網點,最大限度延伸管理觸角,形成網格化服務網絡。要借鑒瓊海、屯昌經驗,推動在鄉鎮政府政務中心、村委會設立登記上牌點,入村、入戶開展登記上牌,打通農村偏遠地區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省交警總隊要求,要繼續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精準宣傳解讀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登記上牌的目的、途徑、相關政策和程序規定,引導群眾正確區分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的類型;要加強警媒聯動,利用在線訪談、隨警采訪、服務直播、典型曝光等形式,增強宣傳互動性,擴大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要制作宣傳展板、橫幅標語,在各登記業務網點張貼懸掛,深入社區、單位等人流密集場所,廣泛發放業務辦理告知單,營造濃厚宣傳氛圍,讓登記上牌工作家喻戶曉、眾人皆知,力求宣傳效果深入人心。

省交警總隊明確,要加強對無牌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以下簡稱“電動兩輪車”)查糾,引導無牌電動兩輪車就近辦理登記上牌。同時要做好業務引導和秩序維護,避免人員過度集中扎堆排隊,切實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省交警還要求各地,要堅持摩托車登記上牌與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齊頭并進,同步推進存量電動摩托車的注冊登記。要優化登記上牌環節,推行“帶牌銷售”,落實增設摩托車登記窗口、登記材料有條件容缺辦理、協調摩托車安檢機構、保險公司聯合開展下鄉“一站式”服務等便民措施,全力推動電動摩托車依法注冊登記。

責編: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