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趴、尾翼、氣動是非法改裝車的“代名詞”,部分車輛駕駛人員為了“裝酷”“耍帥”,將自己的愛車改裝得十分特別。殊不知這種自以為拉風的行為,不僅對市民正常生活造成了極大影響,且易引發(fā)交通安全事故。
“這輛奔馳車原車型為CLS320,車主私自對車輛加裝了尾翼、車輛懸掛升降,而且還對車輛包圍也進行了改裝。”6月28日,記者在成都都江堰公安交警辦公停車區(qū)看到,民警正對當天擋獲的一輛17款奔馳轎跑進行檢查。
“剛才經(jīng)過檢查,發(fā)現(xiàn)車主在后備箱內加裝了氣瓶,通過遙控器切換正常模式和炸街模式,以躲避查處。”成都都江堰公安交警勤務一中隊民警鄧云告訴記者,車輛改加裝氣瓶對車輛性能起不到任何作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 ,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shù)據(jù),車主將被責令恢復原狀,并處罰款。
現(xiàn)場,民警還向記者演示了摩托車私改排氣管后加油門時的聲浪。駕駛人小葛告訴記者,自己購買的是一輛二手摩托車,由于對該車性能不太了解,所以一直未對車輛改裝進行恢復。“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規(guī)定,禁止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以轟鳴、疾駛等方式造成噪聲污染。”民警向駕駛員耐心講解了改裝排氣管的危害和相關法規(guī),并責令其將排氣管恢復原狀,消除噪聲污染。
“‘炸街車’不僅擾民,而且聲音帶來的感官極易使駕駛員超速行駛,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非法改裝配件和制作工藝參差不齊,無法保證機動車安全運行。”鄧云表示,機動車駕駛人為了追求“拉風”“炫酷”感,改變車輛外廓尺寸、車輛制動系統(tǒng)、排氣系統(tǒng)等行為,存在極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而且汽車銷售廠家對于因改裝造成的車輛損壞不予保修,保險公司視情況也會對事故損害賠付加扣或拒賠。在此,也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能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原標題:《成都都江堰公安交警:非法改裝車“炸街”?別為“炫酷”忘安全!》
編輯:張昊 實習生王鶴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