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乘電動車、摩托車
需要戴好安全頭盔
可是總有人不戴
還不遵守交通信號燈
雖然都知道
“闖紅燈”違法 “搶黃燈”危險
但在面對信號燈時
還是忍不住要“闖”
近日
在永寧縣發生一起電動車
因闖紅燈且不戴安全頭盔
被撞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值得我們每個人警醒!
2023年08月08日7點44分許,永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在李俊鎮許黃路與西部水系路路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現場,經了解文某某駕駛一輛二輪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沿李俊鎮許黃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許黃路與西部水系路口處時,闖紅燈通過路口,與黃某某駕駛的寧A號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導致文某某受傷和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到達現場后,民警迅速對現場進行了勘查,由于二輪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以及在發生碰撞時,小客車帶來的沖擊較大,二輪電動自行車當場被撞翻,導致駕駛人員受傷,現場民警立即與120取得聯系,將受傷的二輪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送往醫院接受治療,經調查,二輪電動自行車存在違反信號燈通行的違法行為,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紅燈亮起,禁止通行”
這是眾所周知的通行規則
肆意闖紅燈
簡直就是拿生命安全在冒險
寧等三分,不搶一秒
別拿以后幾十年來換現在幾秒鐘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永寧交警提醒大家
便捷的前提是安全
騎行上路,一定要遵規守法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人人有責
文明城市
需要大家共同參與
編輯:張昊 實習生蔡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