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機動車轉彎前需要提前打開轉向燈
那你知道
騎行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
在轉彎時要怎么做嗎?
在轉彎前應該伸手示意
這不僅是安全常識
更是法律要求
如果在不確保安全的情況下
隨意轉彎
不減速慢行、留意觀察
后果將不堪設想
近日,寧夏銀川市興慶區,一輛自行車準備左轉彎時因未伸手示意,導致旁邊的老年代步車“側翻”……
經調查,李某駕駛自行車行駛至路口處左轉彎過程中,未仔細觀察、未伸手示意便直接左轉導致其左側同方向梁某某駕駛的老年代步車避讓不及,側翻倒地。
本起事故中,自行車駕駛人李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應負該起交通事故全部責任;梁某某不負該起事故責任。
銀川交警溫馨提示
知危險 會避險
車輛轉彎時應當減速慢行
不得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過
“最好記”的原則就是
減速!觀察!禮讓!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