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故,逃逸的竟是“無責方”?

2023-12-20 15:20:00 來源:中國交通網 作者:賀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黃澤亭

很多人在面對交通事故時認為

一方當事人為逃避責任而離開事故現場

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但如果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故

沒有處理好

即使無責也會變成全責

甚至會認定為肇事逃逸

下面就跟著小編來看看吧

近日,寧夏銀川市賀蘭縣一男子楊某駕駛小型汽車沿賀蘭縣X108縣道由西向東正常行駛途中,被劉某某駕駛一輛小型客車由北向南左轉時撞倒車輛尾部。這起交通事故本應是轉彎車輛的責任,但楊某在事故發生后選擇駕車逃逸,結果交警認定:楊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并處行政拘留7日。

楊某本是無責方,為什么要駕車逃逸呢?原來,楊某駕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亦未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險。事故發生后,楊某見現場沒有人員受傷,而且車損也不大,想著交警來了還要罰款,干脆車損也不用賠了,隨即駕車駛離了現場。這直接把當事人劉某搞了一頭霧水,最終撥打了報警電話...

經交警部門核查,當事人楊某交通肇事逃逸、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險、駕駛逾期未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楊某因涉嫌肇事逃逸需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賀蘭交警依法對楊某三項違法行為處以罰款4100元,并處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

從拘留所出來后,楊某后悔不已。稱還是自己法律意識淡薄,當時想著不用對方給修車了,就開車走了。沒想到又要負全責、又要罰款,結果還被關進了拘留所,早知道就報警等著交警來處理了。

交警提醒:在此也提醒廣大群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撥打交通事故報警熱線電話及車輛保險公司電話,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對于事故責任的劃分應由交警進行認定,作為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之一,不可單方面自行認定后便離開現場。換句話說,當遇到類似情況時,切記不要一走了之,否則可能原本無責會變成有責,得不償失。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