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23時,岳普湖交警在X573縣道3公里700米處路段巡邏時,發現一輛小型汽車停在路邊,此時車流量較大,車輛后方未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極易發生危險。
民警立即將警車停在車輛后方開啟警示燈并擺放安全警示標志后,隨即上前進行了解情況。經詢問得知,該車輛右后輪突然爆胎導致無法正常行駛,因著急趕路,此時駕駛人正心急如焚。
看到交警為了幫自己更換車胎累得滿頭大汗,駕駛人非常感動,該車駕駛員對民警們的熱心幫助表示十分感謝。輪胎更換完成,民警不忘提醒駕駛員,開車上路前一定要認真檢查好輪胎狀況以及使用備胎應注意的相關安全常識。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