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縣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電動自行車帶來的各類交通安全隱患,保障轄區群眾的出行安全,5月15日,永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縣市監局在教體局三樓會議室召開永寧縣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警示約談會,共同研究、探討如何預防電動車交通事故管理舉措。
會議開始前,大家先共同觀看了各類電動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接著,由永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標準計量室主任馮嘉偉為大家講解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及國家標準》,并針對目前電動車銷售存在的各類問題以及對應整治措施進行介紹。馮嘉偉強調:各商戶要警鐘長鳴,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履行好貨品查驗義務,確保所銷售的每輛電動車和配件產品均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決不讓有質量安全隱患的產品流入群眾日常生活中。
隨后,永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教導員閆國梁向各商戶通報了近年來轄區各類電動車交通事故的情況,并提出:各電動車銷售商戶需規范銷售和維修行為,加強源頭管理,拒絕銷售非標電動車,要引導群眾購買新國標電動車,尤其是針對老年代步車,要明確向消費者說明,老年代步車為場地用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場地用車只能在內部道路使用,不得上道路行駛。
會議最后,宣傳中隊民警白璐結合警示教育片中的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大家宣傳講解了交通安全常識,著重強調電動車傷亡事故中,有大量非標電動車、老年代步車,因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后加重事故后果,并告知各商戶在銷售時,需向消費者講解駕駛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違法載人、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車以及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的危害性。
下一步,大隊將進一步加強與市監等部門的聯合執法,整治電動車亂象,有效防范電動車安全隱患,建立電動車及相關產品生產、流通、使用全領域監管鏈條,守護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安全。
編輯: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