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12時50分許,王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六盤山東路機動車道由東向西行駛至鳳凰南街交叉路口向東100米路段時由北向南橫過機動車道,遇何某駕駛電動車同樣沿六盤山東路機動車道由東向西行駛,為躲避前方王某駕駛的車輛,何某駕駛的電動車失控摔倒在地,在向前往滑行時發生碰撞,造成何某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監控畫面顯示,王某駕駛電動車搭載一名成年人全程行駛在機動車道內,二人均未佩戴安全頭盔,在行駛至六盤山東路與鳳凰南街交叉口向東100米路段時,便停車觀察過往車輛,準備沿機動車道由北向南橫過馬路,王某的車輛剛橫過來時,便遇到同樣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外賣小哥何某。因著急送餐趕時間,何某便在機動車道內“加速”行駛,在看到前方王某駕駛的車輛突然向左拐時,何某緊急采取制動措施,但因車速較快,車輛在剎車后失控摔倒在地。在摔倒后何某的頭部兩次受到撞擊,好在正確佩戴安全頭盔,頭部未受到傷害。
當事人何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條:“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敝幎ǎ撌鹿手饕熑?。
當事人王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敝幎ǎ撌鹿蚀我熑?。
寧夏銀川交警提醒您:駕駛電動自行車時,請控制車速,戴好頭盔,各行其道,安全出行。
編輯:張昊